欢迎光临广州薇尚广告有限公司官网!
10年专注研发制造 环保设备系统设计\制作\安装一条龙服务
全国咨询热线:020-123456789
当前位置:主页 >新闻中心 >福建厦门德丰堂药业销售不合格莲子被没收违法所得
新闻中心NEWS CENTER

福建厦门德丰堂药业销售不合格莲子被没收违法所得

作者:zprp来源:kvkiw时间:2025-12-28 13:04:15点击:6565 次

[文章前言]: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3月31日,福建省药品监局通报一则行政处罚案。厦门市德丰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丰堂药业)因销售不合格莲子,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2022年1月4日,福建省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3月31日,福建福建省药品监局通报一则行政处罚案 。厦门厦门市德丰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丰堂药业)因销售不合格莲子,德丰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堂药并没收违法所得。业销

2022年1月4日,合格福建省药监局厦门稽查办收到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厦门市德丰堂药业有限公司沧虹路分店行政处罚的莲被通报函》,通报德丰堂药业沧虹路分店经营的没收莲子(规格:250g/罐;批号:210601)经检验,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违法该分店供货单位为德丰堂药业 。福建1月24日 ,厦门福建省药监局厦门稽查办决定立案调查  。德丰经查,堂药德丰堂药业涉案批次药品共售出37罐,业销售价与进价的合格差价为48.1元 。德丰堂药业在药品购销过程中程序合法,票据、上游供应商资料齐全,履行了药品购进验收和资质审核义务 ,未发现当事人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

德丰堂药业所销售的莲子检验结果项目不符合规定,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 ,应定为劣药。该公司销售涉案该批次莲子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构成销售劣药的行为。2022年3月23日,福建省药监局厦门稽查办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决定对该公司处理如下: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8.1元 。

责任编辑 :70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福建厦门德丰堂药业销售不合格莲子被没收违法所得的全部内容,如果大家还对相关的内容感兴趣,请持续关注广东某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标题:福建厦门德丰堂药业销售不合格莲子被没收违法所得  地址:http://lisasgeheimnis.com/html/18b499972.html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020-123456789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0-123456789

二维码
线